新快報訊 記者陳榮炎報道發生在去年8月台東民宿的佛山市順德“瘋狂公交”案又有新進展。新快報記者昨日獲悉,當地法院近日作出一份二審民事判決透露,事件中一名無辜被撞死亡者,經調解其家屬獲賠100萬元。
  據悉,被撞的18歲女子李宣華為美的集團下屬公買屋司威靈公司員工,籍貫廣西,事發後經20多天全力搶救,終因傷勢過重離開了人世。
  判決書透露,李宣華的父母先後的確共收到款項100萬元,不過,其父母認為《調解協議》簽訂當天收取的現金2記憶體模組萬元“賠償款“、由當地慈善會支付的29萬元“救助款”、美的集團工會支付的3萬元“扶助基金”、威靈公司支付的5萬元“慰問金“,共計39萬元與《調解協議》無關,不應列入賠償款,狀告鴻運公交公司侵占善款,要求該公司按協議再支付39萬賠償款。
  不過,負責一審的順德區法院審理認為,支付方已證明所支付的錢屬於賠償款,駁回了李宣華父母mSATA的全部訴訟請求。李宣華的父母仍然不服,上訴至佛山中院,佛山中院近日作出二審判決,維持原判。
  案件源於2013年8月21日上午7時許,因違反公司內部限速規定被公司罰款200元和被要求寫檢討書而心生不滿,順德區鴻運公交公司公交車SD記憶卡司機李聯高從公司停車場將一輛待檢修的公交車開走,一路“撒野”,導致一人死亡、10人輕傷、18人輕微傷、17輛車輛受損(《新快報》曾作連續報道)。
  該案今年4月公開開庭審理,6月,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審判處李聯高死刑。  (原標題:“瘋狂公交”奪命 家屬獲賠百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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